各市屬學會(協(xié)會、研究會),市屬企事業(yè)單位科協(xié),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杭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和全民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45號),以及《杭州市加強基層科普和全民科學素質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杭科組〔2018〕2號),按照杭州市科協(xié)《關于印發(fā)〈杭州市科協(xié)科普和學術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杭科協(xié)〔2018〕40號)、《關于印發(fā)建德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政辦函〔2017〕12號)要求,現(xiàn)就2018年下半年科普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2018年下半年科普項目申報類型為:科普教育基地建設、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設、科普示范創(chuàng)建、科普設施建設、主題科普宣傳活動、科普惠農培訓活動、社區(qū)科普益民服務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科普資源開發(fā)建設等。
二、申報程序與項目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開申報、前置審核(或稱形式審核)、會議審議、網(wǎng)上公示、下達工作、績效考核的科普項目管理程序,加強和完善科普項目的管理。各申報單位可在建德新聞網(wǎng)(http://www.huizhijy.cn/)“公告通告”欄內下載《關于申報2018年下半年科普項目的通知》、《建德市科普項目管理辦法》、《2018年建德市科普項目申報表》。
(二)申報單位須認真填寫《申報表》,送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簽名、蓋章,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于2018年11月1日前報送初審。市科協(xié)科普科負責科普項目申報收集。
三、申報要求
(一)請仔細閱讀《管理辦法》,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填寫《申報表》。凡在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經(jīng)查實后,將禁止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三年內申報市科協(xié)科普工作項目,如已獲準立項即作撤消立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并予通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須是建德地區(qū)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及社會組織,是項目的策劃、組織、實施單位;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科技專業(yè)水平或具有一定科普工作經(jīng)驗,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不受理個人申報。
(三)項目申報單位以同一單位名稱申報建德市科普工作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個項目(包括聯(lián)合申報),聯(lián)合申報要求明確各方工作分工。
(四)重點科普項目按實際投入額50%內給予補助,項目申報經(jīng)費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一般科普項目申報經(jīng)費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五)項目受理后將進行形式審查,不符合《管理辦法》申報要求和范圍、績效目標或預期效果不明確、重復申報、一題多報及填報漏項、填報內容過于簡單而未能表達清楚的視為審查不合格,不進入評審環(huán)節(jié)。申報金額不能超過《管理辦法》相關項目的申報要求。
(六)申報單位名稱必須與銀行賬戶開戶名稱、單位公章完全一致,便于撥付項目經(jīng)費。
(七)申報單位應有較好的完成項目的基礎條件,項目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項目預期成果和績效目標是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jù),在同等條件下,對目標明確、內容務實、績效顯著的項目,優(yōu)先予以立項。
聯(lián)系人:建德市科協(xié)科普科陳宵鴛;電話:64722669
郵箱:408449906@qq.com;
附件:1.建德市科普項目管理辦法(修訂)附件一.doc
2. 2018年建德市科普項目申報表附件二.doc
3. 2018年建德市科普項目績效反饋表附件三.doc
建德市科學技術協(xié)會
2018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