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以來,被告人劉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犯罪,仍按照商家犯罪嫌疑人陳某(未歸案,另案處理)的指示,使用本人的招商銀行卡、農業(yè)銀行卡、建設銀行卡、工商銀行卡用于接收網(wǎng)絡犯罪資金及進行手機銀行轉賬轉移犯罪所得。后劉某又發(fā)展被告人潛某為其下線,仍按照上家指示,主要使用潛某的建設銀行卡、招商銀行卡、泰隆銀行卡、農業(yè)銀行卡用于接收網(wǎng)絡犯罪資金及進行手機銀行轉賬并從中獲利。被告人劉某本人銀行卡比中網(wǎng)絡詐騙金額為6500元,其銀行異常流水達100余萬元;被告人潛某本人銀行卡比中網(wǎng)絡詐騙金額為183354元,其銀行異常流水達60余萬元。
推薦理由:
俗話說,不知者無罪。但我要說,在某些方面此言差矣。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成立既不需要上游犯罪必須經過法院裁判,只要證明其上游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即可,也不需要被告人對上游犯罪性質具有十分清楚的認識,只要具有概括的認識即可,即認識到所轉移的錢款是/大概是違法犯罪所得即可?,F(xiàn)實生活中,一些農村老人、在校學生、無固定職業(yè)青年等群體,在qq等社交軟件上看到收購通信賬號、銀行卡號等即可獲利頗豐的信息,自以為不是違法行為;即使有人猜到自己幫忙轉賬的錢款可能是違法犯罪所得,又抱著自己沒有參與違法犯罪當然不用承擔責任的心理去提供賬號、卡號,殊不知自己早已成為電信網(wǎng)絡詐騙的“小鬼”。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該行為不僅侵害了國家司法機關追查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正?;顒又刃颍鼑乐赜绊懥撕罄m(xù)對被害人損失予以退賠的實現(xiàn)可能。贓款贓物是重要的物證,由于犯罪嫌疑人將這一至關重要的證據(jù)予以隱藏或者處理,也會妨礙刑事偵查的順利進行。對該類案件的宣傳報道,能有力普及犯罪知識,在公民內心拉起警戒線,幫助青少年群體樹立正確的職業(yè)觀和金錢觀。
